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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广播电视台关于2023年度核验拟通过新闻记者证的公示
现将东平县融媒体中心拟通过2023年度核验新闻记者证28名编辑记者名单公示如下:杨超、程琳、刘欣、刘康、张勇、郑直、张明申、何胜泉、黄占彬、张海洋、张晓丽、王秀丽、王磊、梁涛、侯庆颖、张昊、王军华、刘位婷、孙义品、郑萍、孙明、邢家军、申瑞雪、董芳、陈大永、邓国光、陈广敏、马艳芳共28人。

0评论2024-02-21168

2023年1-12月份东平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23年,东平县经济社会运行整体呈现出稳中“提质”、进中“提速”、答卷“提气”的发展态势。1-12月份地区生产总值266.4亿元,同比增长6.4%。

0评论2024-02-21524

东平县2月20日22时02分发布道路结冰红色预警
东平县所辖乡镇和街道已出现明显冰粒天气,造成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为此东平县气象台将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0评论2024-02-2116

东平县气象局2月20日发布最新三天天气预报
2月20日夜间到2月21日,阴有大雪局部暴雪,北风4到5级阵风6到7级,湖面5到6级阵风7到8级,最低气温-6℃左右,最高气温-4℃左右。

0评论2024-02-2025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二)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二)关于对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处理意见,2024年2月27日上午10:00,联系电话:0538-3012652。

0评论2024-02-2040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一)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一)关于对史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处理意见,2024年2月27日上午9:00,联系电话:0538-3012623。

0评论2024-02-2062

关于2023年度东平县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的公示
对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0评论2024-02-20141

东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主要农作物施肥配方的通知
东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2023年全县土壤养分检测结果和作物需肥规律,研究制定了2024年主要农作物的配方肥指导配方,现予以发布。

0评论2024-02-2042

关于对东平县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东平县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的公告,按照政策规定对所公示人员享受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异议的组织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向东平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538-2820360。

0评论2024-02-20312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促进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结合东平县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县城道路通行采取以下便利通行的措施。

0评论2024-02-20116

国家税务总局东平县税务局 东平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迁址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平县税务局东平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即日起搬迁至东平县汶河街329号,并正式对外办公。原办公电话、邮政编码(271500)均保持不变。

0评论2024-02-20182

东平县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2024年春节假期开放公告
东平县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2024年春节假期开放公告,结合我单位实际,东平县大运河非遗传习中心2024年春节假期开放时间安排如下:2月9日(除夕)—2月17日(初八):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0评论2024-02-0759

东平县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春节假期开放公告
东平县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春节假期开放公告,东平县文化艺术中心(县图书馆)2024年春节假期开放时间安排如下:2月9日(除夕)—2月17日(初八):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0评论2024-02-0740

彭集街道南城子村北卫生室批准设置公示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受理彭集街道南城子村申办医疗机构的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名称:彭集街道南城子村北卫生室举报电话:0538-2077567。

0评论2024-02-07127

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走访慰问困难大学生
2月5日,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明星带队到东平街道高范村社区,走访慰问困难大学生。

0评论2024-02-0748

关于开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全力维护春节期间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0评论2024-02-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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