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勇等县领导看望慰问百岁老人
10月16日,县委书记徐立勇到东平街道看望慰问百岁老人,为他们送上慰问金、慰问品和节日的祝福。在曹恒珍、赵相珍两位老人家中,徐立勇详细询问老人身体情况和家庭状况,祝福老人安享晚年、健康长寿。
0评论2026-10-203
东平县烟花爆竹禁燃区调整
东平县烟花爆竹禁燃区东至西三旺村西界-上遂城西村西界-东朝阳庄村西界-丁接路-丁接路延长线-彭集街道东界,西至X046后梯线-X045五龙线-辛河路-东盛路-东盛路延长线-S326省道-G35济广高速,南至S30董梁高速,北至S8901泰东高速合围区域。
0评论2026-10-1613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东检民公告〔2026〕3号
王家祥、李明春、许昌俊、秦瑞虎、秦小月、李代妮、李发强.非法狩猎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杨其国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0评论2026-10-168
东平县滨河大道黄徐村至刘所村段道路封闭公告
因泰山·黄河-大汶河生态保护隔离带建设项目需要,项目终点新建汇河桥与既有滨河大道需进行顺接施工,为保障施工期间现场安全以及过往车辆与行人的安全,滨河大道黄徐村至刘所村段需进行全封闭交通。
0评论2026-10-158
东平县公布5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东平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链条。现向社会公布5起网络餐饮违法案例
0评论2026-10-1315
关于解除东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泰医保发〔2023〕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解除名单公布如下:
0评论2026-09-295
东平县关于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关于印发<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泰医保发〔2023〕21号)有关规定,经定点医药机构自主申请,现对以下定点医药机构地址信息变更情况予以公示:
0评论2026-09-2915
关于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东平县行政区域内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市政工程、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工贸、校园、电力等各行业领域涉及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
0评论2026-09-2913
东平县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全县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电话:0538-2831719地址:东平县西山路695号
0评论2026-09-2822
- “东平湖号”启航仪式在东平湖旅游码头举行
0评论2026-09-28
东平县气象局人工增雨作业公告
2026年9月24日09时至9月25日12时,东平县气象局和东平县人工增雨防雹科将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人工增雨作业,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安全防范,如发现故障弹,请及时通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处置。联系电话:0538-2821591。
0评论2026-09-245
东平县关于遴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的公告
根据《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及《东平县2026年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公开择优确定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定点企业,承担全县报废农机回收、拆解、档案留存、出具报废回收确认等相关工作。
0评论2026-09-246
东平县2026年第三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部署和我县工作安排,现将东平县2026年第三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8:00—9月30日17:00。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8-2092790
0评论2026-09-206
- 戴庙镇南杨庄村“幸福长辈食堂”正式揭牌
0评论2026-09-17
致全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慰问信
金秋九月,硕果飘香。在全县上下聚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迎来第42个教师节。向长期关心支持东平教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0评论2026-09-107
东平县召开庆祝2026年教师节座谈会
9月8日,我县召开庆祝2026年教师节座谈会,向奋战在全县教育战线上的全体教师、教育工作者和离退休教师致以节日问候。县委书记徐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郑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锋、县政协主席张立国参加会议。
0评论2026-09-108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6〕 8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6〕 8号,块 ⒈ 北至冯楼村土地、前茶棚村土地、庄科村土地,南至冯楼村土地、前茶棚村土地,东至冯楼村土地、前茶棚村土地、庄科村土地,西 至冯楼村土地、前茶棚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冯楼村、前茶棚村、后茶棚村、庄科村。
0评论2026-09-0826
东平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6〕4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6]4号,经研究决定,拟征收尚庄村集体土地。东平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东平街道办事处,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尚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0评论2026-09-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