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东检民公[2019]3709230000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东平县东平镇村民张向东伙同郭广栋、陆诗柱、李德峰、黄义鹏在东平县老湖镇九女泉村北侧山体越界非法开采山石。经鉴定,其非法开采的山石矿产品价值3036万元,被破坏的山体修复需要资金620万元,其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38-3012671 17865385067
特此公告。
2019年8月20日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告东检民公告〔2024〕5号
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师国栋(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431X)在其经营的斑鸠店镇天天手机卖场内,未经客户许可,通过发送手机号、验证码,注册手机APP等方式从姚传峰处获利78173元。
0评论2024-03-29168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二)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二)关于对王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处理意见,2024年2月27日上午10:00,联系电话:0538-3012652。
0评论2024-02-2039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一)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一)关于对史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处理意见,2024年2月27日上午9:00,联系电话:0538-3012623。
0评论2024-02-2061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告东检民公告〔2023〕7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侯召伟、丁吉国等人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0评论2023-10-17166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拟召开公开听证会。
0评论2023-07-3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