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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2025-09-11230东平县人民政府

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

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2025年9月18日10:00—10:18。

  二、鸣放警报信号的种类和时间:

  10:00,鸣放预先警报,时间3分钟(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10:05,鸣放空袭警报,时间3分钟(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10:10,鸣放灾情警报,时间2分钟(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

  10:15,鸣放解除警报,时间3分钟(连续鸣3分钟)。

  三、警报试鸣期间,请全县群众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并注意辨听不同种类的警报信号,提高辨别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的能力。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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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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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北至王台村土地,南至王台村土地,东至王台村土地,西至王台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台村村民委员会。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汇河街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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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地块1范围:北至泰安市东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后亭村土地,东至后亭村土地,西至后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集街道后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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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4号,地块1范围: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东平县人民医院,东至宿昌路,西至罗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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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展园村土地,南至展园村土地,东至展园村土地,西至展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展园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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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尚庄村土地,南至尚庄村土地,西至尚庄村土地,东至泰安金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尚庄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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