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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

2025-11-21430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25】5号

  2025年11月17日,东平县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东平县 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J〔2025)53号)批准征收土地1.4029公顷(本公告附件)。

  二、土地范围

  地块1范围:北至泰安市东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后亭村土地,东至后亭村土地,西至后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集街道后亭村。

  地块2范围:北至袁海村土地,南至袁海村土地,东至泰安市东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西至袁海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集街道袁海村。

  三、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机关在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组织财政部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足额拨付至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将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足额拨付至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账户,将社会保障费用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组织农业农村部门监督指导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二)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相关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申请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和本公告直接办理不动产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三)交出土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和社会保障费用足额拨付到位后,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腾退交出土地。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 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期满 10个工作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除法定情形外,复议期间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新汇河街181号。

  附件:东平县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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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6]1号
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王台村集体土地。东平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老湖镇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王台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0评论2026-01-2771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北至王台村土地,南至王台村土地,东至王台村土地,西至王台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台村村民委员会。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汇河街001号。

0评论2026-01-0528

东平县聚兴发石料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注销公示
现拟对已到期且逾期未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和注销手续的东平县聚兴发石料开发有限公司东平县银山镇西钓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38-285852。

0评论2025-12-0412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25】4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4号,地块1范围: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东平县人民医院,东至宿昌路,西至罗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

0评论2025-11-2160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3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古台寺村土地,东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西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村民委员会、古台寺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2161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2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展园村土地,南至展园村土地,东至展园村土地,西至展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展园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179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1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尚庄村土地,南至尚庄村土地,西至尚庄村土地,东至泰安金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尚庄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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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5]40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驻驾村土地,南至东平东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至东平东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东至驻驾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驻驾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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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39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郝沟村、赵村土地,南至郝沟村、赵村土地,西至郝沟村土地,东至赵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郝沟村村民委员会、赵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