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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移民产业园螺丝椒丰收 “种”出移民致富路
近日,东平县移民中心设施农业产业园内饱满鲜亮的螺丝椒迎来头茬丰收。这批高品质辣椒不仅抢“鲜”上市,更以可观的效益,为移民群众的致富路增添了“辣”味十足的动能。

0评论2025-12-104

关于公布东平县重点货物装配载源头单位的公告
现将东平县重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第二批)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0评论2025-12-1015

东平县气象局发布雨雪和大风降温预报
12月9日,东平县气象局发布雨雪和大风降温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 12月12日下午到夜间,我县阴有雨夹雪转中雪,全县平均降水量 3~5 毫米。

0评论2025-12-108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东平县州城森恒木业厂等178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015

东平县聚兴发石料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注销公示
现拟对已到期且逾期未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和注销手续的东平县聚兴发石料开发有限公司东平县银山镇西钓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38-285852。

0评论2025-12-0412

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东卫医罚听公[2025]第2号
《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李岩岩无证行医一案举行公开听证,联系人:苏道正,电话:0538-2701951

0评论2025-12-0315

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2025年,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县开展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经多种方式联系,截至目前,仍有1人未进行年度确认。联系电话:0538-2839908

0评论2025-12-0327

东平县设施农业冬季管护专项整改行动现场推进会召开
11月23日,东平县召开设施农业冬季管护专项整改行动现场推进会,通过实地调研多个片区,深入了解冬季管护工作进展,精准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王建军参加活动。

0评论2025-11-286

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资助公示
经过个人申报、乡镇(街道)残联初审、县残联审核、市残联复核、省残联审批备案,拟对东平县1名2025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进行资助。联系电话:2820786

0评论2025-11-268

关于对泰安睿昌置业有限公司催缴罚款的公告
泰安市睿昌置业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泰山文化发展中心3号楼603,法定代表人:钱占勇,联系地址:东平县西山路708号,电话:0538-2870865。

0评论2025-11-2112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地块1范围:北至泰安市东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后亭村土地,东至后亭村土地,西至后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集街道后亭村。

0评论2025-11-2143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25】4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4号,地块1范围: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东平县人民医院,东至宿昌路,西至罗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

0评论2025-11-2165

2025年东平县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通知
目前,东平县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已进入体检考察阶段,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填写好的体检基本情况表到东平县卫生健康局(东平县东山路10号)集合进行体检。

0评论2025-11-217

东平县“冬韵欢歌 乐响东平”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活动启幕
东平县第十二届“百姓大舞台·我是大明星”广场舞才艺大赛暨“冬韵欢歌 乐响东平”文艺轻骑兵下基层活动在此正式启幕。

0评论2025-11-202

东平县拖欠一线环卫工人工资投诉渠道公告
保障一线环卫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一线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现将投诉电话予以公布。欢迎广大一线环卫工人积极参与监督。 东平县投诉电话:0538-2858786

0评论2025-11-1913

2025年东平县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体检工作的通知
现将2025年东平县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公布,请参加体检人员于11月20日上午7:20前到东平县卫生健康局(东平县东山路10号)集合。咨询电话0538-2077502。

0评论2025-11-197

东平新政发布,专治“乱收费”
近日,东平县结合上级政策重大调整,针对性发布新《东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面替代 2021 年起实施的《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21〕1 号)及《东平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补充实施细则》(东审批字〔2021〕20 号)两项政策,通过规范征管流程、优化收费标准,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质量。

0评论2025-11-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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