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产业兴县、绿色发展”战略,补齐环保短板,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石再生资源企业综合整治和打击涉山石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利用石灰石、建筑(道路)垃圾等为主要加工生产原料的企业以及生产线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和打击涉山石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
二、通过开展综合整治,遏制涉石再生资源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占地、无序生产、粗放运营、污染环境、超限运输、非法买售等违法违规问题;持续严厉打击偷采盗采、越界开采、流动加工、私拉乱运、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业发展秩序。
三、通过开展涉石再生资源企业综合整治,依法取缔关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营造安全、合法、规范、有序的山石资源加工利用行业发展环境。
四、对全县山石矿山、涉石企业(工程项目)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及时从快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始终保持山石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
五、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在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期间,根据涉案金额大小,举报线索经查实后,视情给予每起10000—50000元奖励,重复举报的只对首次举报者进行奖励,多人联名共同举报的,按一人次进行奖励,对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积极提供涉山石违法犯罪线索,打击涉山石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
东平县公安局:110、2820010
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896110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858500
东平县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832001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东平县公安局
东平县交通运输局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平县应急管理局
东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东平县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平县税务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