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农技推广部门:
2021年,我县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根据省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技术员及科技示范主体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指导员遴选推荐要求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县乡两级农技人员中择优选聘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长期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农技人员;
2、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级培训;
3、指导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进行入户指导与培训,在一线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时间平均不少于100个工作日。
4、能够按时完成农技推广信息化APP平台的考核工作。
二、科技示范主体培育遴选要求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植大户等;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粮食种植面积50亩以上;
3、能够通过指导服务,提高其自身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申报审批表,于8月13日前由人选所在单位将申报审批表纸质版汇总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电话:0538-2831126)。
附件1:技术指导员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技术指导员汇总表.doc
附件3:科技示范主体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4:科技示范主体汇总表.xls
东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6日
关于2025年县级示范主体监测不合格名单的公示
2025年东平县县级示范主体监测不合格名单,东平县农业农村局对县级示范主体经营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监测工作。经监测,全县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3家不合格,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家不合格,县级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组织1家不合格。电话:0538-2822459
0评论2025-02-1830
关于2025年县级示范主体监测合格名单的公示
经示范主体自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查等程序,东平县农业农村局对县级示范主体经营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监测工作。经监测,全县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71家合格,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40家合格,县级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组织35家,现将监测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
0评论2025-02-1880
东平县第一批“大豆制种基地”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东平县国家制种(大豆)大县发展规划(2022-2025)》要求,在县内认定第一批大豆制种基地。经乡镇(街道)申报、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现将评审通过拟认定的6个大豆制种基地予以公示。监督电话:0538-2821171
0评论2024-07-1844
关于遴选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组织的公告
根据《2024年东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从“土专家”、“田秀才”、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和高素质农民中招募配备特聘农技员。咨询电话:0538-2831126
0评论2024-07-1231
东平县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公示
东平县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公示,,拟对东平县李纸坊众益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和王连合2家申请主体进行贴息补助,现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538-2823728.
0评论2024-02-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