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依据省专家组10月10日对泰安疫情的处置意见,经研究,决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现通告如下:
1、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包括在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
2、公众有需要购买“四类药品”的,可引导至当地医疗机构购买。
对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乏力等症状的患者,一律不准进店,各零售药店要劝导市民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前往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3、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督促药店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定期对经营场所消毒。
发现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责令歇业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从快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市民发现零售药店有违规销售情况,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或拨打东平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538-2821433等方式举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关于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倡议书
当前,省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尤其是奥密克戎毒株传染性极强。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从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家人身体健康出发,自觉主动参与核酸检测!
0评论2022-11-092
关于“场所码”推广使用奖惩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快速追溯排查重点人员,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为早发现、早处置、快流调和精准防控提供有力有效保障。东平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不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实行有奖举报。
0评论2022-10-202
关于寻找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
2022年10月18日,接外地协查工单:1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活动,目前已集中隔离管控。为进一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经公安、疾控等部门联合调查,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0评论2022-10-184
东平县自查报备通告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自查报备通告,请10月4日以来有以下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告,自觉遵守属地下达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各项管控政策。
0评论2022-10-12185
关于寻找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寻找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2022年10月8日,接外地协查函,4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活动,目前已集中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健康状况良好。
0评论2022-10-091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所有市外入(返)东平人员要提前3天通过“入泰返泰报备”小程序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省外和省内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市入(返)的,严格实行“落地检”和“5天3检”,前3天不参加聚集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
0评论2022-10-0813
国庆假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国庆假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健康、祥和的假期,现发出如下倡议:
0评论2022-09-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