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优抚对象:
根据《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41号)要求,我局对优抚对象202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由优抚对象自愿选择缴费档次,按现行政策个人全额缴纳对应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其享受的财政资助补贴(一档缴费标准,即340元)在征缴期结束后,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上。优抚对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的,交费优先享受最高优惠政策,财政补贴不重复享受。”
当前,我县2023年度居民医疗参保缴费正在进行中,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凡在集中缴费期内参加我县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自2023年3月1日起缴费的,有3个月的等待期,在这3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在此,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醒广大优抚对象,为了您的身体健康,请及时参保缴费。
联系电话:2839908
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29日
致全县广大退役军人的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家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热情,现号召全县广大退役军人踊跃参与“学习雷锋月”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雷锋故事。
0评论2026-02-282
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的公告
2025年,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县开展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经多种方式联系,截至目前,仍有1人未进行年度确认。联系电话:0538-2839908
0评论2025-12-0327
东平县举办2024年冬季退役军人退役返乡欢迎仪式
12月26日,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2024年冬季退役军人退役返乡欢迎仪式。东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彬、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和臣,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李杨以及部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排工作退役军士、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代表参加活动。
0评论2024-12-27106
东平县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及排序公示
东平县2024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及排序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对上述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成绩及排序有异议的退役士兵,请于2024年8月9日16时前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38-2839986
0评论2024-08-0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