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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3-08-233070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国家和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经办管理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东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7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名单附后):公示期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致电:0538-2821130。

  附件: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公示期: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

序号

国家统一编码

医药机构名称

经营地址

医保协议

类别

1

 

H37092303166

东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东平县城龙山街

住院、门诊统筹、普通门诊刷卡

2

 

P37092302614

济南益生园大药店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平上城分店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清河上城商业金街西商业6幢115铺

普通门诊刷卡

3

 

P37092302683

山东层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经济开发区恒德街33号

普通门诊刷卡

4

 

P37092302691

东平康鑫医药有限公司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义兴街194号

普通门诊刷卡

5

 

P37092302689

山东养天和恒丰仁和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店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东原路与汇河街交叉口西300米

普通门诊刷卡

6

 

H37092303987

南城中医诊所

东平县南城美境小区

普通门诊刷卡

7

 

H37092303652

美诺口腔诊所

泰安市东平县城区祥和佳苑沿街商铺

普通门诊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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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九鑫鑫诊所等7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公示期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请致电:0538-2912393

0评论2024-04-3085

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三批)
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拟将山东葆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平县光大家园店等5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致电:0538-2912393。

0评论2023-11-02100

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山东葆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平县稻香街店等3家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特药“双通道”药店.

0评论2023-09-0681

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和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经办管理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东平县精神病医院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0评论2023-07-04104

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和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经办管理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泰安睿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7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0评论2023-05-09114

关于拟新增东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新增东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经医药机构申请,按程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后,拟将山东葆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平县新湖店等21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服务。

0评论2022-07-14443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工作部署安排,7月31日至8月1月,县医保局成立三个督查小组,对全县281家定点医药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稽查,主要督查了购药人员(含店内工作人员)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双查验”、医药机构防疫工作、以及购买“四类药品”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

0评论2021-08-03287

关于拟取消东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取消东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本人申请,拟取消东平县皮肤病防治所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0评论2021-07-21119

国家税务总局东平县税务局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平县税务局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东平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在校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幼儿)。

0评论2020-11-12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