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一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文件精神,结合东平县实际,现将推荐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东平明湖中学 杜庆春;
东平县第二实验中学 常颖颖;
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 王珍。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向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反映,电话:2092612。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2月7日。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5日
根据第十一批山东省特级教师评选文件精神,结合东平县实际,现将推荐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东平明湖中学 杜庆春;
东平县第二实验中学 常颖颖;
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 王珍。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向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反映,电话:2092612。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2月7日。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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