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东平新闻首页 东平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2024-08-051320东平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2030号、4483号、4486号、664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刘连龙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刘连龙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5日

    被执行人:葛欣,女,1993年04月13日出生,住肥城市孙伯镇东呈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219930413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2242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葛欣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5日

    被执行人:冷凯,男,1984年10月20日出生,住东平县彭集街道办事处裴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41020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5264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冷凯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冷凯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5日

    被执行人:焦成焕,女,1975年8月7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韩山街。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50807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2)鲁0923民初853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焦成焕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焦成焕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5日

    被执行人:孙良勇,男,1979年8月16日出生,住东平县老湖镇王台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90816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5713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孙良勇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孙良勇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5日

    被执行人:刘志,男,1970年11月3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于寺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01103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21)鲁0923民初4897号民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刘志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即被执行人刘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18万元。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刘志7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5日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147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润华与被执行人刘成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成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成果,男,1968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举报电话:0538-2872930。

0评论2026-01-098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鲁0923执214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力与被执行人刘明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明睿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明睿,男,2000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营子村,举报电话:0538-2872930。

0评论2026-01-0911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鲁0923执恢320号
东平县人民法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念国与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李宗汤,男,1966年10月17日生,住东平县州城镇南门村。

0评论2025-11-1810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1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霞与被执行人金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金宁,女,1997年9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70901xxxx。

0评论2025-04-1656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2640号
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张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磊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张磊,男,1990年12月02日出生,住商老庄乡新光村,举报电话:0538-2875839。

0评论2024-12-11288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鲁0923执13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含勤与被执行人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含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 被执行人:于霞,女,1988年8月6日生,住东平县商老庄乡潘孟于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806xxxx。

0评论2024-12-0776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323号
被执行人:王龙,男,1986年01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小东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60128xxxx。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元。

0评论2024-11-19178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1)鲁0923执2349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1)鲁0923执2349号,被执行人:李振生,男,1987年05月15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营子村,举报电话:0538-2872890。

0评论2024-07-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