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东平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
发挥财政职能,保障专项资金及时到位。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通资金应急支付通道,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截至2月底,全县拨付资金1867万元,专项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救治、专用设备和物资购置、监测站建设、防控宣传等。
筑牢保障屏障,支持疫情患者免费治疗。对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其余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实现应保尽保,落实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各项待遇。按照上级文件,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59人,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19.2万元。同时,对在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感染事故的,按照工伤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落实上级政策,开启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为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按照省市财政的要求,开启了疫情防控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可自行组织采购,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东平县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东平县关于做好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现将2024年东平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东平县残联联系电话:2820786,东平县税务局联系电话:2092339。
0评论2024-04-02145
2023年1-9月份东平县财政收支情况
2023年1-9月份东平县财政收支情况,东平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30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5%。其中,税收收入90571万元,增长7.6%。
0评论2023-10-13481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0评论2021-06-1819
徐立勇带队调研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5月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徐立勇带队调研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生广,副县长李便宁,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蔡绪卿参加调研。
0评论2021-05-0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