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全县防汛工作会议召开。泰安市委副书记、东平县委书记曲锋主持会议,东平县委副书记、县长刘玉安排部署今年防汛重点工作,东平县政协主席刘祥涛作防汛辅导培训,东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东平县委副书记陈茜(挂职)、李培国及东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成员参加会议。
曲锋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清防汛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把办法谋划得更周全,牢牢把握主动权,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曲锋要求,要抓好专家团队、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三个关键。要建立一支专家团队,仔细梳理排查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建立一支应急队伍,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强化应急值守,时刻枕戈待命。建立一套指挥系统,切实提高组织调度水平、预测预报水平、科学决策水平,确保各类突发洪涝灾害及时有效处置。要聚焦东平湖、城镇、农村三个重点。要高度重视东平湖防汛,抓紧组织力量,对工程安全、关键环节及前期防汛准备工作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该加固的加固、该抢修的抢修。加强城区和乡镇驻地排水设施建设,尤其要对现有排水系统再疏通、再完善,切实提高通畅性。聚焦农村防汛风险隐患,强化排查整治,严防内涝发生。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统筹意识三项原则。防汛准备工作要对着问题去,弄清短板瓶颈、堵点难点,紧盯薄弱环节,精准靶向发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坚定“不能有人员伤亡”这个底线,树立“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这个目标,确保防汛工作不出问题。要强化统筹意识,统筹好上游与下游、防洪与蓄水的关系,借汛期适当存储水资源,为生产生活提供水源保障。
曲锋强调,各防指、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配合,严肃纪律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调一致的防汛联动机制,努力夺取今年防汛斗争的全面胜利。
刘玉要求,要完善防汛预案、加强汛前排查、强化队伍建设、备足防汛物资。要强化度汛项目建设维护,强化防洪工程调度管理,强化行业应急排涝措施。要利用媒体等各种途径,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要妥善处理好防洪与蓄水的关系,坚持兴利服从安全的原则,依法科学实施辖区内水库、闸坝等水工程调度,确保我县安全平稳度汛。
会上,刘玉代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与部分街道和防汛指挥部签订防汛目标责任书。
东平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东平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本次共招聘3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设置乡镇公共事务管理员、治安巡防协管员、养老照护服务员、优军拥属服务员、政务大厅导服员、政务服务协理员、护林防火巡护员、渔技推广员、社会事业综合员等岗位。
0评论2026-07-1313
东平县2026年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情况通报
7月13日上午,2026年东平县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情况发布,考生可在中考平台查询个人录取情况,网址:http://www.taszk.com。
0评论2026-07-1329
2026年度东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按照《2026年度东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面试时间:2026年7月5日(星期天)面试地点:东平县实验中学(东平县城龙山大街827号)
0评论2026-07-037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士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6]6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地块1:北至前银山村土地,南至前银山村土地,东至前银山村土地,西至前银山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前银山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
0评论2026-07-029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士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6]5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地块1:北至尚庄村土地,南至尚庄村土地,东至尚庄村土地,西至尚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联系人: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
0评论2026-07-024
山东大博渔业科技有限公司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公告
山东大博渔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6年6月2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本机关于2026年5月1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东农(兽药)罚[2026]1号),并已依法送达。联系电话:0538-2831935
0评论2026-07-025
关于收回旧县乡人民政府所持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告
经旧县乡人民政府申请,东平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现就收回旧县乡人民政府所持水域滩涂养殖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6年6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东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38-2823506。
0评论2026-06-168
东平民通医院停业公告
东平民通医院向我局提出停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校验及备案工作管理规程(2025版)》等规定,经我局批准同意其停业,停业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9月18日。
0评论2026-0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