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禁放区域“零响声”,巩固前期禁放成效、建立常态化禁放机制,东平县公安局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行为进行实名曝光。
曝光台
1、2021年1月19日,王某(旧县乡王古店人)在旧县乡王古店五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2、2021年1月17日,刘某(银山镇闫海村人)在银山镇非法出售烟花爆竹,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3、2021年1月18日,靖某(东平街道古台寺村人)在东平办事处四海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4、2021年2月2日10时许,牛某(梯门镇西芦泉村人)在梯门镇西芦泉村非法出售烟花爆竹,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5、2021年1月22日11时许,孟某(梯门镇武村人)在梯门镇武村非法出售烟花爆竹,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东平县2025年中考期间部分城区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通告
2025年中考将于6月13日至15日进行,我县设高级中学、明湖中学、东平一中、实验中学4处考点。为切实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场环境,保障我县考生顺利考试,中考期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考场周边部分道路进行交通管制。
0评论2025-06-1334
关于调整东平县佛山中学路段限时禁行时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将东平县佛山中学路段禁止车辆通行时间调整为7:10—7:45、11:40—12:05、13:50—14:20、18:40—19:10。
0评论2025-04-0977
关于东平县城区部分路段禁止停车的公告
关于东平县城区部分路段禁止停车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结合道路实际,在城区故城路南段新增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禁止车辆在道路上进行停放。
0评论2025-02-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