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东平县委批准,东平县纪委监委对东平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孙培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培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孙培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培冉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