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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东征启公告〔 2020 〕7号

2020-05-15320东平县人民政府

  东平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东征启公告〔 2020 〕7号

  为保障我县实施城镇总体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旧县乡旧县一村村西地段,四至范围北至旧县一村土地、旧县二村土地;南至旧县二村土地;西至旧县一村土地、旧县二村土地;东至旧县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旧县一村村委会 、旧县二村村委会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医院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服务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4日由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并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办)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东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0538-2858530。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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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6]1号
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王台村集体土地。东平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老湖镇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王台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0评论2026-01-273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26]1号
​2025年12月31日,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范围:北至展园村土地,南至展园村土地,东至展园村土地,西至展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州城街道展园村。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新汇河街181号。

0评论2026-01-0933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北至王台村土地,南至王台村土地,东至王台村土地,西至王台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台村村民委员会。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汇河街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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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地块1范围:北至泰安市东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后亭村土地,东至后亭村土地,西至后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集街道后亭村。

0评论2025-11-2119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25】4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4号,地块1范围: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东平县人民医院,东至宿昌路,西至罗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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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3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古台寺村土地,东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西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村民委员会、古台寺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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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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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2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展园村土地,南至展园村土地,东至展园村土地,西至展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展园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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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1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尚庄村土地,南至尚庄村土地,西至尚庄村土地,东至泰安金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尚庄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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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5]40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驻驾村土地,南至东平东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至东平东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东至驻驾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驻驾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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