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矿权到期提醒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将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采矿权予以公告,请相关采矿权人尽快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或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采矿权公告表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采矿权公告表
序号 | 采矿许可证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权人 | 采矿许可证号有效期 |
1 | c3700002010112110083137 | 山东盛鑫矿业有限公司大高庄铁矿 | 山东盛鑫矿业有限公司 | 201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4日 |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地块1范围:北至泰安市东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后亭村土地,东至后亭村土地,西至后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集街道后亭村。
0评论2025-11-213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3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古台寺村土地,东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西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村民委员会、古台寺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268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5]40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驻驾村土地,南至东平东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至东平东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东至驻驾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驻驾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123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39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郝沟村、赵村土地,南至郝沟村、赵村土地,西至郝沟村土地,东至赵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郝沟村村民委员会、赵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