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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21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

2020-12-181630东平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和《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规定,现对我县2021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我县兵役登记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2月底。

  二、凡常住户籍所在地在本县,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登记。本人自愿且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含相当于高中学历)男性毕业生,也可参加登记。

  三、首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持表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18至22周岁年龄段内的高中毕业生、高校在校生,以及18至24周岁年龄段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年度审核手续;往年未参加兵役登记的,须进行补登。

  四、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乡镇(街道)武装部登记的,经当地兵役机关同意,可由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登记表办理变更手续。

  五、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碍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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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展园村土地,南至展园村土地,东至展园村土地,西至展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展园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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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1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尚庄村土地,南至尚庄村土地,西至尚庄村土地,东至泰安金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尚庄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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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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