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东征启公告〔 2021]1号
为保障我县城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北至于寺村、焦村土地,南至于寺村、焦村土地,西至于寺村土地、东至焦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平街道于寺村、焦村村委会地块用途: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建设和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际需要.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5日由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374号)公布的征地综合区片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东平街道和于寺村、焦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东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旄。
特此公告.
联系人:耕地保护科
联系电话:0538-2858530
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士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6]6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地块1:北至前银山村土地,南至前银山村土地,东至前银山村土地,西至前银山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前银山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
0评论2026-07-0214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士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6]5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地块1:北至尚庄村土地,南至尚庄村土地,东至尚庄村土地,西至尚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联系人: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
0评论2026-07-026
东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举行东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听证会。联系人:郭启超,联系电话:0538-2858530
0评论2026-06-1111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北至王台村土地,南至王台村土地,东至王台村土地,西至王台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台村村民委员会。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汇河街001号。
0评论2026-01-0552
东平县聚兴发石料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注销公示
现拟对已到期且逾期未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和注销手续的东平县聚兴发石料开发有限公司东平县银山镇西钓台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38-285852。
0评论2025-12-0418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地块1范围:北至泰安市东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后亭村土地,东至后亭村土地,西至后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集街道后亭村。
0评论2025-11-2155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3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古台寺村土地,东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西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村民委员会、古台寺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