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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公告

2021-07-163110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03年,泰安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建立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泰政函〔2003〕178号)批准成立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19年12月泰安市林业局批复了《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0-2029年)》(泰林字〔2019〕17号)。为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管理,现将保护区的四至范围和面积予以公告。

  一、保护区四至范围。保护区地理坐标在东经116°6'~116°24'、北纬35°52'~36°10'之间,北起黄河,南至商老庄乡大安山村,西至戴庙镇戴庙村,东跨济荷高速,涉东平县的东平街道州城街道、新湖镇、商老庄乡、戴庙镇、银山镇、斑鸠店镇旧县乡老湖镇相关区域。

  二、保护区总面积。保护区总面积25927hm?,其中:核心区面积8114hm?,缓冲区面积3922hm?,实验区面积13891hm?。其主要保护对象为湿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资源。

  特此公告。

  附件:1、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边界图

  2、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3、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坐标拐点图

  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边界图.docx

  附件2: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docx

  附件3:东平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坐标拐点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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