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自2021年8月9日起,东平县实行重点地区来人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
1.每举报一起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且未采取防控措施的高风险地区来人,奖励4000元;每举报一起各级疫情防控部门尚未掌握且未采取防控措施的中风险地区来人,奖励2000元。
2.“每举报一起”指1人或行程相同的多人;每起线索被举报多次的,只奖励第1名举报者。
3.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时间范围为:某地区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前14天至该地区被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14天。
4.举报电话:0538-2821433。举报人在举报时须提供一个六位数的密码,用于在领取举报奖金时核对信息。相关部门将依法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举报奖金由县财政拨付,县委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办理。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由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视情况另行公布。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关于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倡议书
当前,省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尤其是奥密克戎毒株传染性极强。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从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家人身体健康出发,自觉主动参与核酸检测!
0评论2022-11-092
关于“场所码”推广使用奖惩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快速追溯排查重点人员,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为早发现、早处置、快流调和精准防控提供有力有效保障。东平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不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实行有奖举报。
0评论2022-10-202
关于寻找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
2022年10月18日,接外地协查工单:1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活动,目前已集中隔离管控。为进一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经公安、疾控等部门联合调查,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0评论2022-10-184
关于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依据省专家组10月10日对泰安疫情的处置意见,经研究,决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现通告如下:
0评论2022-10-149
东平县自查报备通告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自查报备通告,请10月4日以来有以下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告,自觉遵守属地下达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各项管控政策。
0评论2022-10-12185
关于寻找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寻找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2022年10月8日,接外地协查函,4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活动,目前已集中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健康状况良好。
0评论2022-10-091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所有市外入(返)东平人员要提前3天通过“入泰返泰报备”小程序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省外和省内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市入(返)的,严格实行“落地检”和“5天3检”,前3天不参加聚集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
0评论2022-10-0813
国庆假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国庆假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健康、祥和的假期,现发出如下倡议:
0评论2022-09-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