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东平县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东政办发明电〔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县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源头管控。各乡镇(街道)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禁售、禁燃、禁放监管网格作用,严格管控,确保辖区内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县公安、应急、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着重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区域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职责,针对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和重要时节、重点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遒)要组织开展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采取流动车、拉条幅、贴标语、一封信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禁售、禁燃、禁放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真正了解禁售、禁燃、禁放政策,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规定,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遒)要充分认清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坚决完成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任务。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遒)推进工作落实。
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遒)、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存在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将予以通报、约谈,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士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6]6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地块1:北至前银山村土地,南至前银山村土地,东至前银山村土地,西至前银山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前银山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
0评论2026-07-028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士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6]5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地块1:北至尚庄村土地,南至尚庄村土地,东至尚庄村土地,西至尚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联系人: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
0评论2026-07-024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 〔2026〕 3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下遂城村集体土地。东平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接山镇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下遂城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0评论2026-06-0413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26]1号
2025年12月31日,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范围:北至展园村土地,南至展园村土地,东至展园村土地,西至展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州城街道展园村。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新汇河街181号。
0评论2026-01-0981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北至王台村土地,南至王台村土地,东至王台村土地,西至王台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台村村民委员会。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汇河街001号。
0评论2026-01-0547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地块1范围:北至泰安市东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后亭村土地,东至后亭村土地,西至后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集街道后亭村。
0评论2025-11-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