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休闲需求,决定自2022年4月20日起,全县旅游景区有序恢复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旅游景区、景点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和防控指南、口袋书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2、 各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0月修订版)》,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3、各景区、景点要对游客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游客量控制在最大承载人数50%以下,坚决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4、各景区、景点要全面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员工健康监测、“场所码”扫描、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等措施。发现体温高于37.3℃人员,告知其到就近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发现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以及行程卡显示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
5、各景区、景点要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对管理、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消毒保洁、安检保卫等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6、东平县文化和旅游局要联合有关部门落实行业指导和监管责任,通过现场指导、发放告知书、明白纸、全面督查等多种形式,真正把防控压力传导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全县旅游行业有序发展,坚决杜绝疫情发生。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关于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倡议书
当前,省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尤其是奥密克戎毒株传染性极强。核酸检测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从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家人身体健康出发,自觉主动参与核酸检测!
0评论2022-11-099
关于“场所码”推广使用奖惩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快速追溯排查重点人员,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为早发现、早处置、快流调和精准防控提供有力有效保障。东平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不按规定使用“场所码”实行有奖举报。
0评论2022-10-203
关于寻找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
2022年10月18日,接外地协查工单:1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活动,目前已集中隔离管控。为进一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经公安、疾控等部门联合调查,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0评论2022-10-188
关于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药店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通告,依据省专家组10月10日对泰安疫情的处置意见,经研究,决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现通告如下:
0评论2022-10-1414
东平县自查报备通告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自查报备通告,请10月4日以来有以下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或单位报告,自觉遵守属地下达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各项管控政策。
0评论2022-10-12197
关于寻找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寻找与密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人员的公告,2022年10月8日,接外地协查函,4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活动,目前已集中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健康状况良好。
0评论2022-10-0916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所有市外入(返)东平人员要提前3天通过“入泰返泰报备”小程序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省外和省内7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市入(返)的,严格实行“落地检”和“5天3检”,前3天不参加聚集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
0评论2022-10-0818
国庆假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国庆假期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为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健康、祥和的假期,现发出如下倡议:
0评论2022-09-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