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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

2024-07-031490东平县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

    (第六期)

    被执行人:赵培柱,男,1956年02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东豆山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560228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4)鲁0923民初409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赵培柱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赵培柱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9日

    被执行人:蒋爱华,女,1973年2月23日出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郑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730223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19)鲁0923民初1084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蒋爱华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蒋爱华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9日

    被执行人:田壮壮,男,1987年7月1日出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大西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70701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2022)鲁0923诉前调书81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田壮壮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田壮壮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9日

    被执行人:王晓阳,男,1991年6月6日出生,住东平县沙河站镇韩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10606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东劳人仲案字(2021)166号仲裁裁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王晓阳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王晓阳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9日

    被执行人:袁静静,女,1985年8月24日出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师柳林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50824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0923民初1455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袁静静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袁静静至今尚未全部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袁静静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9日

    被执行人:袁明海,男,1980年7月4日出生,住东平县老湖镇前茶棚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00704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鲁0923民初3582民事判决书、(2021)鲁0923民初3225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袁明海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袁明海至今尚未全部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袁明海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9日

    被执行人:卢文,男,1988年07月17日出生,住东平县斑鸠店镇卢屯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717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4)鲁0923民初1986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卢文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卢文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9日

    被执行人:何国苗,女,1990年02月01日出生,汉族,住东平县东平街道东源庄园小区,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00201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5040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何国苗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何国苗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9日

    执行人:刘恒斌,男,1993年12月05日出生,住东平县接山镇后寨子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31205XXXX。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东平县人民法院(2023)鲁0923民初6906号民事调解书,责令被执行人刘恒斌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现敦促被执行人刘恒斌在七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到期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东平县人民法院将甄别情况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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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147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润华与被执行人刘成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成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成果,男,1968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举报电话:0538-2872930。

0评论2026-01-0915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鲁0923执214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力与被执行人刘明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明睿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明睿,男,2000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营子村,举报电话:0538-2872930。

0评论2026-01-0914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鲁0923执恢320号
东平县人民法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念国与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李宗汤,男,1966年10月17日生,住东平县州城镇南门村。

0评论2025-11-1811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1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霞与被执行人金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金宁,女,1997年9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70901xxxx。

0评论2025-04-1661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2640号
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张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磊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张磊,男,1990年12月02日出生,住商老庄乡新光村,举报电话:0538-2875839。

0评论2024-12-11298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鲁0923执13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含勤与被执行人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含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 被执行人:于霞,女,1988年8月6日生,住东平县商老庄乡潘孟于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806xxxx。

0评论2024-12-0778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323号
被执行人:王龙,男,1986年01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小东门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60128xxxx。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0元。

0评论2024-11-19182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0评论2024-08-05134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1)鲁0923执2349号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1)鲁0923执2349号,被执行人:李振生,男,1987年05月15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营子村,举报电话:0538-2872890。

0评论2024-07-1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