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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召开医疗保障政策新闻发布会

2020-10-17130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关注度日益升高,为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10月16日,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七项便民服务举措。

  会上,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发挥医疗救助职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简化门诊慢性大病办理流程”“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推进居民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流程再造”“全面推进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落地实施”“全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多措并举,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七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参加发布会的省、市驻东平新闻单位、县属主要新闻单位记者围绕“如何申请门诊慢性大病资格”“如何获取和激活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了现场提问,东平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一次办好”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对医保经办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提升再造,特别是老百姓关注的高频民生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整体压缩50%以上,21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5项下沉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7项业务下沉到定点医院,公布了11项“秒批秒办”服务事项清单,开办企业医保参保登记全程网办,无纸化即时办结,让参保人员办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顺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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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九鑫鑫诊所等7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公示期自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请致电:0538-2912393

0评论2024-04-3095

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三批)
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拟将山东葆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平县光大家园店等5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致电:0538-2912393。

0评论2023-11-02129

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东平县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山东葆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平县稻香街店等3家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特药“双通道”药店.

0评论2023-09-0692

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拟将东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7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致电:0538-2821130。

0评论2023-08-23334

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和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经办管理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东平县精神病医院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名单附后)

0评论2023-07-04107

关于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和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经办管理有关规定,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等程序,拟将泰安睿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等7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0评论2023-05-09123

关于拟新增东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新增东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经医药机构申请,按程序材料初审、现场验收、资格评估后,拟将山东葆春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平县新湖店等21家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服务。

0评论2022-07-14487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工作部署安排,7月31日至8月1月,县医保局成立三个督查小组,对全县281家定点医药机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稽查,主要督查了购药人员(含店内工作人员)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双查验”、医药机构防疫工作、以及购买“四类药品”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

0评论2021-08-03312

关于拟取消东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取消东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本人申请,拟取消东平县皮肤病防治所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0评论2021-07-21131

国家税务总局东平县税务局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东平县税务局 东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东平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在校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和幼儿)。

0评论2020-11-1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