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会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安相关工作人员,对园区内某公司的办公楼及厂房进行了强制腾退并予以交付。

该案系东平某银行与某公司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执行过程中将被执行人位于园区的不动产(厂房及办公楼等)进行拍卖,无人竞买流拍。后依申请执行人东平某银行申请将上述不动产裁定以物抵债,后两次告知被执行人及租赁户腾退上述不动产未果。2021年7月份,东平县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扩大企业生产规模,通过竞拍拍得上述抵债不动产。2021年7月30日东平法院再次张贴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及租赁户于2021年8月4日前腾退上述不动产,逾期还是没有腾退。

东平县人民法院遂决定对上述不动产进行强制腾退。为保证腾退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全体执行人员充分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连续作战的精神,在炎炎烈日下经过数小时连续奋战,最终将上述不动产中的办公楼、场地及门卫室强制腾退完毕并予以交付。另外,租赁户对占用的厂房承诺七日内腾退完毕,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本次强制腾退工作得到了东平县开发区管委会、东平县公安局工业园区派出所的大力支持,确保了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本案的强制执行既充分维护了法律尊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鲁0923执恢320号
东平县人民法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念国与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李宗汤,男,1966年10月17日生,住东平县州城镇南门村。
0评论2025-11-183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1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霞与被执行人金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金宁,女,1997年9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70901xxxx。
0评论2025-04-1650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2640号
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张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磊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张磊,男,1990年12月02日出生,住商老庄乡新光村,举报电话:0538-2875839。
0评论2024-12-11273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鲁0923执13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含勤与被执行人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含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 被执行人:于霞,女,1988年8月6日生,住东平县商老庄乡潘孟于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806xxxx。
0评论2024-12-0767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0评论2024-08-05119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六期),被执行人:赵培柱,男,1956年02月28日出生,住东平县东平街道东豆山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560228XXXX。
0评论2024-07-0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