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2日,东平县人民法院宿城法庭司法警察发现并成功制止一名携带管制刀具的当事人进入审判法庭,有效地避免了安全事件的发生。
上午8时许,值班法警正在对进入宿城法庭的当事人进行例行安检,当一名男子通过安检门时,安检系统突然响起了警报声,法警立即对其进行了严格搜身,从其左右裤兜各搜出一把刀具。宿城法庭当即启动安检应急预案,收缴该匕首并对这名男子进行训诫和教育,随后将该男子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东平县人民法院处置一起当事人携刀具入庭事件
长期以来,东平法院高度重视法庭安全工作,与驻地派出所建立了联动机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把“安检关”,有效保障了法庭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确保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147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润华与被执行人刘成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成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成果,男,1968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举报电话:0538-2872930。
0评论2026-01-0930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鲁0923执214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力与被执行人刘明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明睿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明睿,男,2000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营子村,举报电话:0538-287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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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鲁0923执恢320号
东平县人民法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念国与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李宗汤,男,1966年10月17日生,住东平县州城镇南门村。
0评论2025-11-1823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1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霞与被执行人金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金宁,女,1997年9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70901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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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2640号
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张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磊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张磊,男,1990年12月02日出生,住商老庄乡新光村,举报电话:0538-287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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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鲁0923执13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含勤与被执行人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含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 被执行人:于霞,女,1988年8月6日生,住东平县商老庄乡潘孟于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806xxxx。
0评论2024-12-0790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0评论2024-08-0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