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该团伙首要分子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处团伙其他成员七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成立投资公司,聚拢社会闲散人员,假借投资理财之名,违规外放高利贷,同时多次指使或默许刘某及其他几名被告人,通过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以及喷漆、放花圈、贴大字报等“软暴力”方式向他人索要债务,形成了以被告人张某、刘某为纠集者,其他被告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东平法院在依法审判的同时,把“打财断血”和深挖彻查有机结合,全面调查本案违法所得数额及成员财产状况并予以追缴,瓦解恶势力组织再次滋生的经济基础,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两份,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日常管理。
下步工作中,东平法院将持之以恒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严惩、打财断血,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为推动东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生活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讯员 李大伟 刘华卿)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3)鲁0923执147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魏润华与被执行人刘成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成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成果,男,1968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举报电话:0538-2872930。
0评论2026-01-0913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鲁0923执214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力与被执行人刘明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明睿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刘明睿,男,2000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东平街道营子村,举报电话:0538-2872930。
0评论2026-01-0914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鲁0923执恢320号
东平县人民法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念国与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宗汤、周传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李宗汤,男,1966年10月17日生,住东平县州城镇南门村。
0评论2025-11-1810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17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海霞与被执行人金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金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金宁,女,1997年9月1日出生,住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西一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70901xxxx。
0评论2025-04-1660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4)鲁0923执2640号
申请执行人李丽与被执行人张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磊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被执行人:张磊,男,1990年12月02日出生,住商老庄乡新光村,举报电话:0538-2875839。
0评论2024-12-11295
东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18)鲁0923执133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含勤与被执行人于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于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刘含勤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 被执行人:于霞,女,1988年8月6日生,住东平县商老庄乡潘孟于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0806xxxx。
0评论2024-12-0778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
东平县人民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知书(第八期),被执行人:刘连龙,男,1988年10月30日出生,住东平县新湖镇叶庄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81030XXXX。
0评论2024-08-0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