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东检民公[2019]37092300004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东平县东平镇村民张向东伙同郭广栋、陆诗柱、李德峰、黄义鹏在东平县老湖镇九女泉村北侧山体越界非法开采山石。经鉴定,其非法开采的山石矿产品价值3036万元,被破坏的山体修复需要资金620万元,其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38-3012671 17865385067
特此公告。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