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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0-02-15 东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9

东平县各企业和居民: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稳定就业局势,上级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保运转、渡难关、稳发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1、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5.5%;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电话 0538- 2823159)

  2保障复产企业用工

  对保障疫情防控和城乡生产生活的国计民生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主动对接用工需求,优先发布用工信息,多渠道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政策自2020年2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 2832819)

  3、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21275)

  4、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企业,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2月4日后到期的,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32896)

  5、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按照当地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支付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帐资金安排。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安排。线上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28186)

  6、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所需资金从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56196)

  7、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业务,在原规定“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的基础上,延长至150日内。根据国家要求和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调整。自2020年2月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电话0538-2823159)

  8、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举办“战疫情、保复工”东平县2020年春风行动网络招聘服务月活动,开展线上招聘。与省、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企业和求职者可搜索“泰山人社”“泰山集结号”等微信公众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招聘网、泰安招聘网、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平台网等网络平台,实现线上招聘求职。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动态发布岗位信息。(责任单位: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0538-2832819)

  东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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