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17)鲁0923执9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井立新与被执行人姜新龙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姜新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井立新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姜新龙,男,1984年07月0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彭集街道龙崮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840706XXXX。
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姜新龙具体下落,并经核查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的,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首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姜新龙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2872890
联系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