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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公布2020年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

2020-02-17960东平县人民政府

  中共东平县委  东平县人民政府

  公布2020年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东平县委、县政府确定了实施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等10件2020年为民要办的实事,现予以公布。

  一、实施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

  建设滨湖水厂,进一步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二、实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完成二十里铺引湖、刘口引湖、引汶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以及汇河、引汶干渠生态治理工程,解决区域内农田灌溉排涝问题,提升河道生态环境。

  三、实施路网完善工程

  全面完成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和“三通”(村村通、巷巷通、户户通)、客运站点建设任务;东环山路(环山东路)竣工,启动环山西路建设项目。

  四、实施“汽改水”供暖改造工程。

  通过管网建设及小区换热站无人值守智能化改造,进一步提高城区供暖质量。

  五、实施农村教育提升暨城区大班额化解工程

  科学布局城乡学校,提升农村幼儿园办学条件,实施农村师生暖心工程、乡镇教育队伍素质提升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新建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佛山小学科技楼,协调做好民办普通高中江河文达中学建设工作。

  六、实施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村卫生室达标行动,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提升乡村医生规范化执业水平;完成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全面提升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编制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规划,分批次实施改造后纳入规范化社区管理。

  八、建设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体系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落实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配强工作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组织机构和治理机制,打造城市治理样板社区。

  九、实施城市品位提升工程

  年内完成平顶山公园游园道路建设及部分绿化任务,对白吉河、清河公园进行改造提升,规划建设“口袋公园”50处,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

  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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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征补公告[2026]1号
经研究决定,拟征收王台村集体土地。东平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以及老湖镇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王台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0评论2026-01-2794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26]1号
​2025年12月31日,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东平县段输配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范围:北至展园村土地,南至展园村土地,东至展园村土地,西至展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州城街道展园村。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新汇河街181号。

0评论2026-01-0967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6]1号,北至王台村土地,南至王台村土地,东至王台村土地,西至王台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王台村村民委员会。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38-2858530,联系地址:东平县汇河街001号。

0评论2026-01-0540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5号,地块1范围:北至泰安市东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土地,南至后亭村土地,东至后亭村土地,西至后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彭集街道后亭村。

0评论2025-11-2147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东征公告〔2025】4号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东征公告〔2025】4号,地块1范围: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东平县人民医院,东至宿昌路,西至罗庄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

0评论2025-11-2176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3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罗庄村土地,南至古台寺村土地,东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西至罗庄村、古台寺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村村民委员会、古台寺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2175

关于在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及东平湖区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0评论2025-09-1126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2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展园村土地,南至展园村土地,东至展园村土地,西至展园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展园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181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公告〔2025〕41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尚庄村土地,南至尚庄村土地,西至尚庄村土地,东至泰安金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尚庄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166

东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征预公告[2025]40号
经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北至驻驾村土地,南至东平东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至东平东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东至驻驾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驻驾村村民委员会。

0评论2025-09-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