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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2020年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意见

   2020-11-03 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40

  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东平县2020年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实施意见

  东发改价格【2020】105号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秋季马铃薯大白菜冬季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0)1242号)文件精神,增强大白菜种植户抵御市场价格风险的能力,稳定大白菜种植和保障市场供应,经报请省发改委批准2020年我县继续开展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据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保险对象

  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范围为全县各乡镇街道,面积1万亩左右,由种植户自主自愿参保。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秋季马铃薯大白菜冬季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0〕1242号)和泰安市财政局、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省级农业政策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财金〔2019)14号)要求,2020年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金额为每亩2000元,保险费率为7%,保险费为140元/亩。保费由投保人自行承担40%,省级财政承担45%,东平县财政承担15%。

  三、保险期间

  本次保险期间为2020年秋季大白菜集中上市期(监测期),保险期间为30天,监测时间为2020年11 月20日至2020年12月19 日。

  四、大白菜目标价格、实际价格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开展秋季马铃薯大白菜冬季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批复》,确定我县2020年秋季大白菜的目标价格为0.16元/斤。

  在秋季大白菜集中上市期间,大白菜价格执行肥城市发改局的监测结果,每天采集大白菜收购价(地头价),按采集价格数据的算数平均值确定大白菜的实际价格。

  五、保险责任

  在大白菜集中销售期过后,我县将根据肥城市发改局公布的监测价格确定我县的实际价格。当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即视为出险,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六、出险赔偿

  符合保险责任的出险,保险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赔偿,但每亩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目标价格-实际价格)/目标价格]。

  七、保险签约、保费补贴及理赔方法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签订保单,保险面积、保险金额、保费缴纳等具体内容以保单约定的为准。保险签约截止期为监测期前十天。被保险人保险面积需由村委协助保险公司确定(通过丈量土地、查看信息登记、查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等方式),保险公司要对保单上被保险人保险面积真实性负责。

  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约后,被保险人应按照投保面积以56元/亩的标准计算缴纳保费。在被保险人签单、缴费后,保险人应汇总制作投保明细表,连同签定的保单一同报送县发改局、财政局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报上级发改、财政部门审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经审批的投保明细表和本级应承担的保费补贴额,拨付保费补贴。

  当理赔情况出现时,保险人应通知被保险人提供保单等必要材料进行保险理赔,理赔应在大白菜监测期(集中销售期)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最迟不得超过2个月。保险人应在理赔结束后,将理赔情况报送县发改局。

  八、参保公示

  实行参保公示制度,应该公示的内容必须及时公示,以便群众监督,防止虚报情况的发生。公示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办理签单前的公示,承保公司要以村为单位,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参保农户姓名、参保面积。二是签单办理完成后的公示,公示内容为农户姓名、参保作物、参保面积、保费缴纳数额、保险金额五项内容,便于日后理赔监督。公示时间均不少于五天,以保障参保户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九、承保公司

  根据《关于开展秋季马铃薯大白菜冬季辣椒目标价格保险工作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0)1242号)文件精神,鉴于我县参保面积较少,确定继续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公司为我县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承保单位。

  十、严查违规行为

  保险双方要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保险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坚决杜绝以“替保”、“虚保”等手段骗取保费补贴的不法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

  (一)参保人应在承包土地所在乡镇、街道投保,参保面积由参保农户自主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计划不得变更。

  (二)保险面积、目标价格是确定保额的依据,出险后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和目标价格计算理赔。

  (三)本意见所指实际价格为大白菜地头收购均价,即监测期的平均监测价格,并以此作为与目标价格比较的依据,各种植户的实际销售价格不作为与目标价格比较的依据,不作为理赔依据。

  (四)上述未尽事项,按照保险人与投保人的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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