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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致学生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2021-06-28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2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县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假期是中小学生调整身心、开拓视野、探索实践、提升素养的有利时期。假期或周末尽量把时间还给孩子,给他们自由发展的空间。暑期即将来临,如您的孩子确需参加校外培训,请认真对照“六看”,谨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自觉抵制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最大限度规避培训风险。

  一、看证照。“证”是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照”是民政(非营利性)或市场监管局(营利性)颁发的登记证。证照不齐说明资质不够,不能开班办学;证照全无就是“黑”机构,不能去,权益无法保障。证照信息要求在培训机构信息公示栏公示,不公示就投诉。

  二、看收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当明码标价(公示收退费办法、收费标准),开具正规票据。按期收费,最长交费期限不超过3个月;按课时收费,最长不超过60个课时。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跨学期、跨学年、公示标准外收费的,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强行集资或者组织培训贷的,应心生警惕,拒绝缴纳。要保留好合同文本和正式缴费发票,遇到收退费纠纷时,可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拨打12345便民服务电话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看合同。缴交培训费用之前,要主动提出与校外培训机构签定使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有意加重家长、学生责任,减轻教育培训机构责任的另定条款或合同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进行维权。在签署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主体与“两证”主体的名称是否一致,校外培训机构所加盖的印章是否与“两证”主体的名称一致。

  四、看师资。校内在职教师(含编内、编外及返聘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将教师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及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五、看时间。培训时间不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布置课后作业,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形式布置作业。

  六、看安全。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及教师是否落实疫情防控基本要求,严格进行“三步入门法”:一查(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二测(测量体温)、三登(进门登记)。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用火、用电管理措施,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做到“机构用心、家长安心、学员放心”。

  提醒:

  要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如出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请及时搜集有关证据,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解决。

  及时举报违规行为: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等违规行为,欢迎各位家长监督、举报。

  监督投诉电话:0538-2092628(行风办)

  0538-2092631(职成教科)

  尊敬的各位家长,请您选择时一定要仔细了解培训机构的具体情况。请远离缺乏资质的培训机构,否则,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孩子的安全、健康和发展寄托着家庭的希望和幸福,也是全县教育工作者的不懈追求,保证他们快乐、健康、活泼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们能拥有美好的未来而共同努力!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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