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李*岩无证行医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李*岩非医师行医
二、听证时间:2025年12月09日(星期二)上午9:00
三、听证地点:东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五楼会议室。
四、有关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2025年12月08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苏道正
电话:0538-2701951
特此公告。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