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平(县)同城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东平(县)同城联盟”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东平县民政局
2026年8月13日
经查,“东平(县)同城联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东平(县)同城联盟”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东平县民政局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