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城市建设需要,便利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对我县城区2条道路街巷、1条道路延长段统一命名。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规范使用。
东平县民政局
2026年7月31日
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城市建设需要,便利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对我县城区2条道路街巷、1条道路延长段统一命名。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规范使用。
东平县民政局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