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方案

   2021-09-07 东平县人民政府7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支持力度,根据《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支持力度,根据《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对象为:在我县进行自主创业,毕业5年期内(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补贴条件及程序为:在我县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件并与租赁经营场地签订1年以上租赁协议且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截止8月31日)的,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补贴金额按实际年租金的60%,最高不超过15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领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需提报相关材料。

  申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联系电话:东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538-282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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