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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份案件曝光

2021-12-02160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东平县石磨匠香油坊违法接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刘含后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3、郑华东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4、陈吉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5、郑昌宝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6、2021年7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东平县掌舵人烧烤城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7、2021年6月25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委托中维安全监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东平县渊柱蔬菜超市、东平县杨兰蔬菜店销售的油麦菜进行抽检,抽检结果为不合格,以上两家商店是从东平县渊祥蔬菜批发中心购进不合格的油麦菜,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8、2021年4月6日,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东平县老川鲁酒坊进行监督检查时在厨房货架上发现蕨根粉5袋和花椒粉1袋均已超过保质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9、2021年4月3日,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投诉举报称在东平县红岩炖鸡店店内就餐时在饭菜里发现毛发,经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其销售的食品中混有异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0、李三红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芹菜、葡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1、2021年8月12日,对东平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沙河站分店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抽检。经检测,当事人销售的尖椒中农药残留啶虫脒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指标标准要求,检测结论为不合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实施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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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份拟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2、2023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0评论2024-07-2517

东平县举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就业服务驿站揭牌仪式
7月19日,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平县个体私营企业党群服务中心举行东平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就业服务驿站揭牌仪式。

0评论2024-07-2412

东平县一超市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 被罚1万元
5月10日,《东平市监处罚〔2024〕121号》公布,东平县某熟肴超市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被罚款1万元。

0评论2024-05-1511

关于规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的告知书
2024年春节将至,旅游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为规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提振消费信心,为东平旅游环境提升贡献力量,现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提醒告知如下

0评论2024-02-061

东平县2023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为确保“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副其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文化旅游局牵头,联合各乡镇、街道对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动态复审,现对复审的结果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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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份案件公布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份案件,东平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清河上城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0评论2023-11-0362

关于东平县“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拟评定名单的公示
经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基层推荐、情况审核等评选流程,拟新增评定东平县忠惠美食城佛山店等5家个体工商户为东平县“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0评论2023-10-31113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份案件曝光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份案件曝光,东平县彭记生鲜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长豆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合格证明文件。

0评论2023-10-0799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函
东平县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0评论2023-08-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