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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2022-01-3190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春节将至,为了让全县消费者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务必要安全、理性、健康消费。

  食品安全

  春节期间,好友相聚和预订年夜饭消费活动较为集中,近期,德尔塔、奥密克戎等新冠毒株肆虐。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消费者在假期仍需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佩戴好口罩,做好消毒措施。

  1、选购食品

  广大消费者外出采购时不必一次购买过多食物进行储备,以3-5天为宜。注意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防控到位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采购食品,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食品标签内容,并注意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要选购新鲜食物,切勿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不购买“三无”食品 ,不购买超过保质期和已腐烂变质的食品。对采购的冷冻食品及水产品,选购时尽量使用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建议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后再拆封使用。

  2、良好习惯

  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同时科学搭配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切忌暴饮暴食。多人共同就餐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好“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3、就餐用餐

  应减少外出聚会聚餐,如要外出就餐,尽量控制就餐人数,应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证照齐全,环境及卫生条件好的餐饮企业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用餐完毕后保留预订凭证、收费单据等,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方便维权。

  警惕价格欺诈陷阱

  消费者进行消费时,要注意商家是否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现象,是否有标价内容和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情况;要注意不标示或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低价吸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等行为。

  消费者面对商家的“优惠承诺”和“低价折扣”等办卡诱惑,一定要保持谨慎理性,切勿盲从盲信。

  1、慎选商家

  应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办卡前要注意看清经营者营业执照,确认经营主体资格,看商家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是否一致。务必将所有条款落实到书面合同,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日后可能产生的消费争议提供解决的途径和依据。

  2、理性充费

  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充费,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携款潜逃导致损失。充值时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发票和消费凭证。

  3、主动维权

  办理预付卡后,按照约定条款消费。每次消费后注意核对余额动态,以防卡内余额缺失。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存在卷款“蒸发”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追索相应赔偿,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4、切莫贪心

  办理预付卡时经常出现扫码赠送小礼品活动,但有些“赠送”需要消费者扫码后填写身份证号、手机号及社交帐号,在此提醒消费者切莫贪便宜,时刻提防个人信息泄露,以防不法分子利用扫码盗取消费者帐户金额或开通各类贷款帐号,致使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钱财受损。

  重视旅游出行安全、停车服务

  旅游、消费、谨慎、安全

  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旅游出行方式。应提前规划旅游路线, 及时了解线路路面状况、景区情况,错峰出行。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出行便利了,但停车难的问题日益凸显。主要问题有停车场标志不明显,收费不透明,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与公示牌不符。

  消费者要注意查看自己所停区域的收费标准公示牌,具体以收费公示牌标明的收费标准为准。政府公共停车场和港口码头停车场等;当停车遭遇乱收费时,要保留好缴费票据等相关证据材料,并拨打12345或者12315热线进行投诉。

  最后提醒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保留好消费凭证。无论是线上或线下消费,都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积极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处理,或就近向消协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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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泰安易源物流有限公司等193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地址:东平县城东山路023号,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95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东平县州城森恒木业厂等178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04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东平县全季麻辣火锅店: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店未按照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卡费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

0评论2025-09-1622

我县首件 PCT 国际专利成功授权
近日,山东光大赛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1 件专利通过 PCT 国际专利申请途径,成功获得国际专利授权。这是我县诞生的首件 PCT 国际专利,标志着我县在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0评论2025-07-1026

关于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市斤秤”的通告
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0评论2025-04-0959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平市监罚告〔2025〕62 号
东平泰山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人:甄宗翰、陈国勋 联系电话:2910667

0评论2025-02-1473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平市监处罚〔2025〕81 号
2024 年 12 月 17 日,我局收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东检建【2024】11 号)和 1 份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鲁 0923 刑初 331 号),建议书建议我局依法吊销东平县硕诺木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评论2025-02-1482

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春节将至,为规范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评论2025-01-1730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平富斗科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评论2024-12-3014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泰安市网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102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山路023号)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0评论2024-12-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