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平县景选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东平县青青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3、李昌秋未按规定销售散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4、郝建民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源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5、东平县长美土特产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6、银山镇前银山村北卫生室经营使用药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其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7、东平杜氏口腔有限公司杜氏口腔诊所存放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泰安易源物流有限公司等193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地址:东平县城东山路023号,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945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东平县州城森恒木业厂等178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025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东平县全季麻辣火锅店: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店未按照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卡费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
0评论2025-09-1664
我县首件 PCT 国际专利成功授权
近日,山东光大赛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1 件专利通过 PCT 国际专利申请途径,成功获得国际专利授权。这是我县诞生的首件 PCT 国际专利,标志着我县在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0评论2025-07-1051
关于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市斤秤”的通告
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0评论2025-04-0998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平市监处罚〔2025〕81 号
2024 年 12 月 17 日,我局收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东检建【2024】11 号)和 1 份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鲁 0923 刑初 331 号),建议书建议我局依法吊销东平县硕诺木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评论2025-02-14105
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春节将至,为规范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评论2025-01-1769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平富斗科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评论2024-12-3025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泰安市网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102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山路023号)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0评论2024-12-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