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经营主体: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态势,特别是菏泽市、海南三亚、新疆、西藏等地疫情迅速扩散蔓延,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做好我县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提醒如下:
一、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凡进店人员必须扫描“场所码”并查验进店人员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进店人员逐一测温、询问旅居史;对体温异常或“场所码”为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上报。
二、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勤洗手,严格落实岗前测温、健康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做好相关记录,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三、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药店、外卖、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按摩等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按照要求上报购药人员信息,并提醒用药者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五、广大消费者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泰安易源物流有限公司等193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地址:东平县城东山路023号,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930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东平县州城森恒木业厂等178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017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东平县全季麻辣火锅店: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店未按照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卡费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
0评论2025-09-1639
我县首件 PCT 国际专利成功授权
近日,山东光大赛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1 件专利通过 PCT 国际专利申请途径,成功获得国际专利授权。这是我县诞生的首件 PCT 国际专利,标志着我县在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0评论2025-07-1037
关于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市斤秤”的通告
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0评论2025-04-0984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平市监处罚〔2025〕81 号
2024 年 12 月 17 日,我局收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东检建【2024】11 号)和 1 份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鲁 0923 刑初 331 号),建议书建议我局依法吊销东平县硕诺木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评论2025-02-1494
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春节将至,为规范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评论2025-01-1752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平富斗科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评论2024-12-3020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泰安市网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102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山路023号)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0评论2024-12-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