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东平新闻首页 东平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2022-12-29100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确保“两节”期间市场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价格平稳有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和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在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如实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有关情况。价签、价目表、公示牌的内容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

  三、各经营者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虚假标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如实标示馈赠品的品名和数量,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四、各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特别是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的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大幅涨价,严禁趁节日期间大幅提高米面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价格。

  五、医药零售及相关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对于“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以及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药品用品,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通过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防疫药品用品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起相应义务和责任。

  六、各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两节期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着力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农副产品、防疫药品用品、高端白酒、旅游服务、停车场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查处价格串通、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稳定。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9日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份拟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2、2023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0评论2024-07-2517

东平县举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就业服务驿站揭牌仪式
7月19日,东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东平县个体私营企业党群服务中心举行东平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就业服务驿站揭牌仪式。

0评论2024-07-2412

东平县一超市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 被罚1万元
5月10日,《东平市监处罚〔2024〕121号》公布,东平县某熟肴超市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被罚款1万元。

0评论2024-05-1511

关于规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的告知书
2024年春节将至,旅游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为规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提振消费信心,为东平旅游环境提升贡献力量,现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提醒告知如下

0评论2024-02-061

东平县2023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为确保“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副其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文化旅游局牵头,联合各乡镇、街道对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动态复审,现对复审的结果进行公布。

0评论2023-11-10126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份案件公布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份案件,东平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清河上城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0评论2023-11-0362

关于东平县“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拟评定名单的公示
经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基层推荐、情况审核等评选流程,拟新增评定东平县忠惠美食城佛山店等5家个体工商户为东平县“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0评论2023-10-31113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份案件曝光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份案件曝光,东平县彭记生鲜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长豆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合格证明文件。

0评论2023-10-0799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食用盐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函
东平县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0评论2023-08-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