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打击以下18类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开征集相关违法案件线索:
(一)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
(二)假冒伪劣化肥;
(三)刷单炒信等虚构交易;
(四)“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
(五)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
(六)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
(七)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八)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
(九)生产销售伪劣建材、建筑装饰材料;
(十)加油站计量作弊;
(十一)餐饮浪费;
(十二)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
(十三)经营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食用农产品;
(十四)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
(十五)商品过度包装;
(十六)违法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
(十七)房地产及物业领域乱收费;
(十八)化妆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举报。欢迎实名提供线索材料,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我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份拟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2、2023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0评论2024-07-2517
关于规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的告知书
2024年春节将至,旅游消费需求日益旺盛,为规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提振消费信心,为东平旅游环境提升贡献力量,现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提醒告知如下
0评论2024-02-061
东平县2023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为确保“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副其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文化旅游局牵头,联合各乡镇、街道对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动态复审,现对复审的结果进行公布。
0评论2023-11-10126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份案件公布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份案件,东平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清河上城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0评论2023-11-0362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份案件曝光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份案件曝光,东平县彭记生鲜店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长豆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合格证明文件。
0评论2023-10-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