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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五一”期间消费提示

2023-04-28100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一假期临近,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假期出行、购物时秉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践行绿色消费的理念,维护自身享有的权利。

  增强意识 安全为先

  出门在外,消费者应注重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平安归来。一要注意交通安全。自驾游要提前检查车况,守法通行,不去未开放景点、无人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目的地;给电动车充电时,要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桩,确保充电枪头与车辆充电口的干净、干燥,留意不要让雨水流入充电口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同时预先做好充电安排,避免陷入道路拥堵充电难的窘境。二要注意食品安全。在外应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包装及标签信息完整的食品,按照说明保存和食用;不要食用“野味”和未加工处理的“生鲜”食品。三要注意财产安全。出行在外要保管好随身财物,尽量不携带贵重物品,做到“轻装简行”;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轻信各种中奖、优惠活动,应了解电信诈骗典型案例,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四要做好疾病防控。保持好个人卫生,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注意避免疾病交叉感染,特别是老人、小朋友,要做好防范措施。

  文明出行 绿色消费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倡导消费者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过度包装等不良行为,共筑绿色节约消费新风尚。五一聚餐时,要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主动践行“光盘行动”。购买茶叶、蛋糕、水果等商品时,应主动选择包装简约、质量过硬的商品,抵制奢华浪费的包装商品,摒弃华而不实的“面子工程”。建议消费者在正确评估自身消费能力的基础之上,审慎选择、理性消费,避免冲动消费。同时,如若发现经营企业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或者商品过度包装,尤其是茶叶过度包装的行为,要勇于指出、批评纠正,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或有关媒体举报曝光。

  明辨陷阱 及时维权

  消费者在面对各种商品时,要擦亮双眼,谨防陷阱。一是当心虚假宣传。要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好坏,不偏信商家宣传,在购买商品前要核实商品价格,货比三家,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商品信息,选择正规平台购买。二是仔细审查合同。如果跟团旅行和进行预付式消费,一定要对服务的价格、质量、规格、标准等合同条款严格审查,明确违约责任,签订书面合同。三是保留消费凭证。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后,要注意索要并留存消费凭证,同时还可以对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支付记录进行截图保留,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应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消费者协会会敦促经营者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绿色健康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五一假期增添幸福感、安全感,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提振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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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泰安易源物流有限公司等193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地址:东平县城东山路023号,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930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东平县州城森恒木业厂等178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017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东平县全季麻辣火锅店: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店未按照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卡费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

0评论2025-09-1639

我县首件 PCT 国际专利成功授权
近日,山东光大赛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1 件专利通过 PCT 国际专利申请途径,成功获得国际专利授权。这是我县诞生的首件 PCT 国际专利,标志着我县在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0评论2025-07-1037

关于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市斤秤”的通告
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0评论2025-04-0984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平市监罚告〔2025〕62 号
东平泰山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人:甄宗翰、陈国勋 联系电话:2910667

0评论2025-02-1483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平市监处罚〔2025〕81 号
2024 年 12 月 17 日,我局收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东检建【2024】11 号)和 1 份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鲁 0923 刑初 331 号),建议书建议我局依法吊销东平县硕诺木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评论2025-02-1494

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春节将至,为规范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评论2025-01-1752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平富斗科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评论2024-12-3020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泰安市网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102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山路023号)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0评论2024-12-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