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助推东平县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5月6日起,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城区、乡镇驻地及学校、医院、车站、景区周边等农贸市场、食品店、餐馆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检查,重点对是否存在过期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原材料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是否规范,食品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等进行检查;同时,加强食品抽检监测,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作用,受理和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调解消费纠纷,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标准逐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积极打造食品安全样板店,培树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规范提升,促使全县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5月14日恰逢省委主要领导考察东平,食品安全历经艰巨考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也保障了考察期间的食品安全,助推考察活动顺利进行。省委主要领导考察东平,也为我们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激发了更大的热情,增强了胜利创建的信心。
截至目前,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车辆170辆次,已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业户143家,责令整改25家,责令停业整顿3家。(通讯员 郭亚男 苏腾腾)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东平县全季麻辣火锅店: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店未按照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卡费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
0评论2025-09-1618
我县首件 PCT 国际专利成功授权
近日,山东光大赛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1 件专利通过 PCT 国际专利申请途径,成功获得国际专利授权。这是我县诞生的首件 PCT 国际专利,标志着我县在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0评论2025-07-1024
关于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市斤秤”的通告
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0评论2025-04-0944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平市监处罚〔2025〕81 号
2024 年 12 月 17 日,我局收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东检建【2024】11 号)和 1 份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鲁 0923 刑初 331 号),建议书建议我局依法吊销东平县硕诺木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评论2025-02-1476
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春节将至,为规范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评论2025-01-1728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平富斗科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评论2024-12-3014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泰安市网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102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山路023号)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0评论2024-12-0662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份拟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此次清理的对象是2022、2023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缴纳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0评论2024-07-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