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东平新闻首页 东平新闻分类 切换频道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不力问题

2020-05-27130泰安市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泰安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1、岱岳区祝阳镇西张村非法开采耕地问题。2018年6月至7月,该村未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采挖风化岩,共破坏土地面积3865平方米,平均采挖深度1米以上,原有耕作层已严重破坏,丧失种植条件。2019年11月,该村党支部书记孙丰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新泰市羊流镇西王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郭加廷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2017年至2018年,郭加廷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多上报小麦种植面积11.46亩,骗取小麦补贴款1432.5元。2019年9月,郭加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不力问题。2019年全市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期间,该局整治措施不力,检查流于形式,至2019年12月底部分药店仍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问题;至2020年1月部分学校食堂还存在供货合同签订不完善、食堂工作人员未及时更换过期健康证等问题。2020年4月,该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冯殿光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正在开展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从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入手,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各级主责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靶向发力,小切口、实措施、准发力,坚持“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紧盯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扎扎实实成效。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泰安易源物流有限公司等193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地址:东平县城东山路023号,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931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东平县州城森恒木业厂等178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019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东平县全季麻辣火锅店: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店未按照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卡费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

0评论2025-09-1640

我县首件 PCT 国际专利成功授权
近日,山东光大赛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1 件专利通过 PCT 国际专利申请途径,成功获得国际专利授权。这是我县诞生的首件 PCT 国际专利,标志着我县在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0评论2025-07-1039

关于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市斤秤”的通告
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0评论2025-04-0985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东平市监罚告〔2025〕62 号
东平泰山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人:甄宗翰、陈国勋 联系电话:2910667

0评论2025-02-1484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平市监处罚〔2025〕81 号
2024 年 12 月 17 日,我局收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东检建【2024】11 号)和 1 份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鲁 0923 刑初 331 号),建议书建议我局依法吊销东平县硕诺木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评论2025-02-1495

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春节将至,为规范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评论2025-01-1753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平富斗科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评论2024-12-3020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泰安市网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102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山路023号)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0评论2024-12-0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