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开展餐饮单位、食品流通单位“红黑榜”评选活动。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对业户现场监督检查,将监管信息公示上墙,环境干净整洁、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索证索票齐全、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到位、查验记录完备的单位定为“红榜”名单,反之,定为“黑榜”名单。
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本期共评选红榜5个、黑榜2个。
红榜(共5个)(排名不分先后)
1、德胜酒水批发超市(商老庄)

上榜理由:
▲证照齐全、公示上墙;供货商资质、索证索票齐全;室内卫生清洁,进货查验记录完备;商品明码标价。
2、商老庄盛大购物广场(商老庄)

上榜理由:
▲证照齐全、公示上墙;供货商资质、索证索票齐全;设有专门保健食品专柜、低温食品专柜。
3、闲来聚酒店(商老庄)

上榜理由:
▲证照齐全,公示上墙;食品生熟分类存放;操作间内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4、千层馍房超市(商老庄)

上榜理由:
▲证照齐全,公示上墙;供货商资质、索证索票齐全;食品及时原料离地离墙、摆放整齐;店内环境清洁。
5、万润购物中心 (商老庄)
上榜理由:
▲证照齐全,公示上墙;供货商资质、索证索票齐全;设置保健食品专柜、低温食品专柜;经营场所整洁;蔬菜信息公示。
(因乡镇整体规划改造,门头招牌暂时拆除)
黑榜(共2个)(排名不分先后)
1、水泊超市--商老庄

鸡蛋双证未公示;未设置保健食品专柜。
已责令整改。
2、聚鑫酒楼--商老庄

厨房物品摆放杂乱;冷藏柜生熟混放。
已责令整改。
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第二批)
泰安易源物流有限公司等193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地址:东平县城东山路023号,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916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东平县州城森恒木业厂等178户企业,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六个月以上且连续二个年度未依法报送企业年度报一案,已调查终结,联系电话:0538—2910667
0评论2025-12-109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
东平县全季麻辣火锅店: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店未按照消费者要求退还预付卡费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
0评论2025-09-1633
我县首件 PCT 国际专利成功授权
近日,山东光大赛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1 件专利通过 PCT 国际专利申请途径,成功获得国际专利授权。这是我县诞生的首件 PCT 国际专利,标志着我县在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0评论2025-07-1029
关于禁止在贸易结算中使用“市斤秤”的通告
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用于市场贸易的市制单位,以及国务院公布的其他禁止使用的计量单位”。
0评论2025-04-0978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平市监处罚〔2025〕81 号
2024 年 12 月 17 日,我局收到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东检建【2024】11 号)和 1 份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鲁 0923 刑初 331 号),建议书建议我局依法吊销东平县硕诺木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0评论2025-02-1486
关于规范春节、春运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春节将至,为规范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东平县市场监管局现对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0评论2025-01-1749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东平富斗科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5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评论2024-12-3019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泰安市网方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等102户企业,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含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年报财务数据为0,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长期停业未经营。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东山路023号)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0评论2024-12-0673